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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全市每年开展一次 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培育活动 《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培育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出台

来源:无线石家庄    时间:2023-06-23 07: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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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市人社局等部门出台《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培育评价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其中明确今后全市每年开展一次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培育活动,分别培育20家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1个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村),每年指导1个市级行业商(协)会建立培育机制、开展培育活动。

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培育评价认定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单位,包括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诸如:学校、医院等)、行业商(协)会。

按照评价类型分别认定为: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乡镇(街道)、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社区(村)、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行业商(协)会,命名相应称号,颁发证书和铭牌。

申报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的有全面健全党组织建设、全面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落实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等标准;申报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村)的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工作机制健全等标准;申报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行业商(协)会的有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工作机制健全等标准。在评选中将统筹考虑申报单位的情况,尤其是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各类企业,适当向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倾斜,合理确定各类企业的示范比例,体现企业代表性。

被认定为“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的,在认定期内(自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享受就业用工、工伤、信用、评先评优等激励政策。(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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